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商会举办的各项活动;
(三)获得本商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要求本商会维护其合法权益;
(五)对本商会工作有批评、建议和监督权;
(七)其他相关的会员的权利。
(八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商会《章程》,执行本商会决议;
(二)遵纪守法,维护本商会的合法权益及声誉,积极宣传本商会,扩大本商会影响,提高本商会知名度;
(三)承担和完成本商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积极建言献策,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,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;
(五)积极参加本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六)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;
(七)履行其他相关的会员义务。
版权所有 © 2008-2015 池州市江苏商会 备案号:皖ICP备19008080号 技术支持QQ:2642796982
皖公网安备 34170202000311号